1.枢机主教的历史沿革
2.教皇、 红衣主教区别
3.罗马教廷中的主教等级怎么分?还有西方的爵位又是怎么算的?
4.枢机团的等级
六位。都是司铎级枢机。 1、田-耕-莘,1890年9月27日—1967年7月24日,北平总教区总主教,亚洲和中国的第一位枢机,1949年前往美国,1960年赴台湾。1946年2月18日正式册封为枢机。 2、于斌,1901年4月13日—18年8月16日,1946年被任命为南京总主教,国-共内战末期前往美国,1954年赴台湾。1969年4月28日正式册封为枢机。 3、龚-品-梅,1901年8月2日—2000年3月12日,1949年被任命为上海主教,1955年至1986年间在中国入狱,1987年流-亡美国。19年6月30日密-存-心-中,1991年6月28日正式册封为枢机。 4、胡-振中,1925年3月26日—2002年9月23日,香港-教区主教,1988年6月28日正式册封为枢机。 5、单-国玺,1923年12月3日—,高-雄教区主教,1998年2月21日正式册封为枢机。 6、陈-日-君,1932年1月13日—,香港-教区主教,2006年2月22日正式册封为枢机。此人反-共,因此未能如教-宗希望的那样有助于推动中-梵建交,反而成为了障碍。
枢机主教的历史沿革
红衣主教就是枢机主教的别称,因为穿红衣服。
所谓“枢机”,字源上来自拉丁文cardo一词,意即“枢纽”或“门铰”(英文为hinge)。教会视一个教区的主教座堂——主教驻守的地点——为教区的中心或“枢纽”。在教会历史上,那些驻在座堂的司铎,或固定地驻在某教堂或“本堂”,或原本为服务某教堂而领受司铎圣秩,但后来奉派为另一教堂服务的司铎,渐渐称为“枢机司铎”。在罗马,“枢机司铎”的职责包括代表罗马主教,即教宗,在“本堂”及罗马其中一个大殿奉献圣祭、分担教宗行政职务、出席教区会议和担当教宗的顾问。
枢机的身份不仅是一位教会神长领受的殊荣,而且也表示,身为枢机者在有必要时,为信仰作证,“流血”舍生亦在所不辞。故此传统上枢机的礼服(长衫、披肩、方型帽等)都是“鲜红”色的,因此枢机们也俗称“红衣主教”。
教皇、 红衣主教区别
枢机体制是教会设立的一种职务,并非建基于神律,亦不是神品(圣秩)的一个等级。枢机的职务,源于罗马教区的司铎团。
自公元最初数世纪起,罗马教区划分为多个区域,各有一间重点教堂或所谓“本堂”(即堂区教堂)。这些“本堂”按地域分为几个组别,而这些组别又各自与罗马五个大殿(Patriarchal Basilicas)保持联系。五个大殿是:拉特朗大殿(罗马主教座堂)、圣伯多禄大殿、圣保禄大殿、圣老楞佐大殿及圣母大殿。
所谓“枢机”,字源上来自拉丁文cardo一词,意即“枢纽”或“门铰”(英文为hinge)。教会视一个教区的主教座堂——主教驻守的地点——为教区的中心或“枢纽”。在教会历史上,那些驻在座堂的司铎,或固定地驻在某教堂或“本堂”,或原本为服务某教堂而领受司铎圣秩,但后来奉派为另一教堂服务的司铎,渐渐称为“枢机司铎”。在罗马,“枢机司铎”的职责包括代表罗马主教,即教宗,在“本堂”及罗马其中一个大殿奉献圣祭、分担教宗行政职务、出席教区会议和担当教宗的顾问。
由公元最初数世纪起,罗马亦设有多个执事区,由区域执事负责爱德服务和物质上的需要,以及协助罗马几间大殿的礼仪。他们渐渐称为“枢机执事”。
由于身为罗马主教的教宗职务日渐繁重,故此教宗邀请那些邻近罗马的教区(称为“罗马城郊教区”)的主教来分担他的职务,包括出任顾问和代表教宗主持拉特朗大殿及其它大殿的隆重礼仪(尤其主日圣祭)。这些罗马城郊教区传统上有七个(在公元第七世纪仅有六个),地域及名称在历史曾有改变,但今日教会惯常列举的是Ostia, Palestrina, Porto-Santa Rufina, Albano, Velletri-Segni, Frascati, Sabina-Poggio Mirteto这七个教区,而它们的主教渐渐称为“枢机主教”。
公元769年召开的罗马教省会议规定,罗马的主教——教宗——必须由罗马教区的执事和“枢机司铎”当中选出来。从1059年起,为进一步确保教会首牧的选举不受俗世势力的影响,教宗尼各老二世规定,唯独“枢机主教”有权选举教宗,而其它等级的枢机和罗马教区的圣职班须接纳被选出的教宗人选。至于罗马君王,则只礼貌上获通知选举教宗的结果。至公元1179年,教宗亚历山大三世规定,上述三个等级的枢机都有权选举教宗。
近代的枢机团组织,由1150年起开始定型。当时教宗尤真尼三世任命了奥斯底亚的主教为枢机团团长,又另委任一位教廷总务长,其职责是在教宗出缺期间,处理教廷行政事务。从十二世纪起,罗马教省以外的一些神长,也被委任为枢机。亦自公元十二世纪起,枢机的职衔,亦授予其它总主教及主教,而至公元十五世纪,亦授予拉丁礼的宗主教。
自十三至十五世纪,枢机的数目通常不超过30名。教宗西斯笃五世于公元1586年,参照旧约时代以色列所设的七十位长老,规定枢机的数目为70名。这数目一直至教宗若望二十三世(1958-62)才开始增加。1965年,教宗保禄六世规定,东方礼教会的宗主教亦可被任命为枢机,且应列入主教级。教宗保禄六世于13年规定,参与选举教宗大会的枢机人数不得超过120名。
按1929年签署的拉特朗条约,枢机被视为梵蒂冈城邦的亲王,纵使他们不是居住于梵蒂冈城内,而是居住于罗马城内,也享有梵蒂冈国民的权利及特权。
总括而言,枢机的制度源于罗马教区的圣职班和教省会议。在教会历史上,枢机的职责逐渐由礼仪及牧民层面,转移到行政层面。
罗马教廷中的主教等级怎么分?还有西方的爵位又是怎么算的?
1、定义
教皇:原指罗马帝国皇帝兼任的多神教最高祭司,现为天主教国家梵蒂冈城国元首的政治及外交称号。
红衣主教:为枢机主教,是天主教教宗治理普世教会的职务上最得力的助手和顾问。
2、职能
教皇:教皇在神权上,与其他祭司一致。宗教事务上,教皇与主教的提案需要经过主教会议的讨论及投票,最后根据结果由教皇以耶稣首席宗座使徒圣伯多禄(彼得)的继承者名义代表整个教会颁布。
红衣主教:依法享有选举教宗即教皇的权利,以集体或个别的方式协助教宗处理较重要的事项。且有权另立反对派教皇,或以监禁、放逐等形式对教皇架空。
3、穿着服饰
教皇:罗马天主教里唯一穿全白色衣服的主教,每一件白色法衣有大约30个人工缝制的扣子和扣眼,还有通常的罗马教皇专用配件。
红衣主教:枢机的礼服(长衫、披肩、方型帽等)都是“鲜红”色的,因此枢机们也俗称“红衣主教”。表示身为枢机者在有必要时,为信仰作证,“流血”舍生亦在所不辞。
扩展资料:
教皇名称的由来:
1、教皇亦称“教宗”,译自拉丁文pope,源于希腊文,意指“父亲”、“爸爸”,最初本为古代天主教对其神职人员的一般尊称,至今在东派教会中仍有以此称神父者。
2、天主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后,罗马、君士坦丁堡、亚历山大里亚、安提阿和耶路撒冷五地的主教均用此称谓来表示其宗主教之衔,而罗马主教认为此衔仅指西部教会的领袖。
3、西罗马帝国灭亡后,罗马主教成为西方教会中的最高首领,加之756年法兰克王丕平“献土”后又在意大利形成“教皇国”世俗,“papa"这一称谓遂逐渐为罗马主教所独有,开始构成“教皇”之涵义。
4、到11世纪时,罗马主教格列高利七世独占“papa"之称,从而正式形成了西方罗马天主教会的教皇制度。“papa"一词也就作为“教皇”之专称沿用下来,即今日英语中的“pope”、德语中的“Papst“和法语中的“pape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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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度百科——枢机主教
枢机团的等级
罗马教廷从古代罗马主教府发展而来,最初无固定机构。1588年教皇西克斯图五世设立教廷各部门,罗马教廷始告形成。其后教廷体制几经变化。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对罗马教廷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。罗马教廷的首脑为教皇,枢机团成员有选举或被选举为教皇的权利,分枢机主教、枢机神父、枢机执事,因皆穿红衣,在中国通称红衣主教。狭义的教廷仅指天主教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,主要包括各圣部、各法庭、教廷各秘书处,办事局和理事会以及一些常设委员会,均由教皇授权进行工作。教廷各圣部计有信理部、主教部、圣事礼仪部、神职部、修会及在俗团体部、万民福音传播部、列品部、天主教修院及大学教育部、东仪教会部;教廷各法庭计有宗座特赦法庭、高级法庭、最高法庭等。罗马教廷在一些国家派有外交代表,分为大使和公使,另在一些国家派有教皇私人代表,在一些国际组织中派有代表或常驻观察员。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
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。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,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。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,主要可分为公爵、侯爵、伯爵、子爵、男爵这五等。
公爵:在贵族中,公爵是第一等级,地位最高。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: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,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;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;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,后指地方军政长官,其拉丁文原意为"统帅"。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,王权的日益强化,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。在英国,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,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。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,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。
侯爵: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。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,相当于藩侯,查理曼帝国分裂后,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。封建王权加强后,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,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,十到十四世纪后,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。
伯爵:在罗马帝国时,伯爵是皇帝的侍从,掌管军、民、财政大权,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,封建制度强化后,伯爵可割据一方,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。后来,其地位渐次低落,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,为贵族的第三等级。在英国,伯爵之衔历史最久,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,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。这一爵名,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。
子爵: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,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,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。起初,子爵是伯爵的副手,后来独立存在,也可世袭。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,博蒙德·约翰于一四四○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,其地位在男爵之上。
男爵: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。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,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。在英语中,男爵(Baron)一词,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,本义为"只不过是普通的人",后来演变为"强有力的人"。当时,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,概可称为男爵,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。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·比彻姆为男爵后,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。
枢机团分为三大等级:枢机主教、枢机司铎及枢机执事,其中枢机主教为三等级之首,司铎级次之,执事级又次之。每一级又构成一个小团,三个小团构成枢机团。人数在133—144人左右。
按传统,Ostia城郊教区的领衔主教,同时出任另一个罗马市郊教区的领衔主教,而且兼任枢机主教团的团长(Dean),是所有枢机主教中的首席(参照法典350条4项) ,也是枢机中人数最少的。分为首席枢机主教和次席枢机主教。负有辅佐、选举教皇,处理教廷重大事务的神圣使命。
“枢机司铎”和“枢机执事”,分别由教宗授以罗马城内的堂区(Parish)或执事区(Deaconry)衔, 使他们在名义上隶属罗马教区的圣职班。东方礼(Oriental Rites)的宗主教(Patriarch)如被任命为枢机,可以本身的宗主教区(Patriarchal See)为衔。(参照法典350条2-3项)
事实上,枢机司铎和枢机执事并不一定是主教 ,德才兼备、有口皆碑的司铎和执事也可祝圣为枢机。司铎负责主教级枢机,在大型弥撒、典礼、瞻礼日上圣咏,吟唱;执事负责记录大型会议(如秘密会议)的流程,结果。在梵蒂冈,一份文件若要通过,必须有首席枢机执事的亲笔签字和印章,否则就是伪造的!另外,执事级枢机还要安排部分典礼,也可谓“位高权重”
自枢机制度成立的那一天起,枢机主教、枢机司铎、枢机执事三大等级就相辅相成,缺一不可。